《盗墓笔记》读后感

时间:2024-08-16 17:33:46 笔记 我要投稿

《盗墓笔记》读后感[推荐]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推荐]

《盗墓笔记》读后感1

  目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真的很受欢迎。它之所以受欢迎,与盗墓小说的流行环境有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许多人的好奇心。据心理学家统计,当人们看到可怕和消极的单词时,他们比看到快乐和赞扬的单词更敏感。当我看到《盗墓笔记》的标题时,我再次证实了这个统计数据。

  每天穿梭在高层建筑中,在繁忙的交通中旅行,对于新奇而神秘的另类生活,有一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标题第一次击中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了人们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个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的香妃古墓节目,让我垂宴三尺。能把死人处理到埋在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多么令人惊叹啊。

  不幸的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古人是怎么处理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少环境。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吗?它还描述了很多鬼魂尸体和其他东西。虽然我们用科学解释了很多奇怪的鬼魂,但是没有鬼魂吗?我们都称之为唯物主义,但那些不能解释的呢?

  恐怕唯心主义不能说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论。从内心来看,这确实是一部能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这么多人追求它。作者的写作风格虽然不是很好,但用大量的文字营造出惊悚的氛围,然后零星地穿插出新奇的历史、风水和祭祀知识,让人在阴郁、陌生、紧张和困惑中受到刺激。人们看得越多,就越害怕。它已成为盗墓的不朽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2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几个朋友和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入皇陵,进入秦岭,爬长白,进入蛇沼,到西沙,探索广西。最后,吴邪(英雄“我”)把张启灵送到青铜门。大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启灵出去了,《盗墓笔记》结束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想:如果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他们可能都是教授。听听他写的句子:“有些面具戴得太久,摘不下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我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不是相反。“是的,当一个面具掩盖了你的本性太久,你怎么能摘下它呢?人心难测,谁能知道别人是忠诚赤胆,还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出生到一两岁,逍遥自在;从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的成长是一个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然后读这些话时,一种难以形容的痛苦会在你的脑海里:游戏,为了这些话死了多少人,伤害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再天真,让多少人承担一切。

《盗墓笔记》读后感3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4

  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这部小说但是一直没有时间看,毕业了才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不用躲着老师爽快的看完,很喜欢这个小说的语言比较通俗,也很容易读,很吸引人,小说从一本爷爷的笔记入手,整个过程可以看到无邪这个角色的成长,从一开始的懵懵懂懂,到最后的`小三爷,也因为这本小说,对我从来没有去过的长白山有了特殊的感情。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角色是王胖子,有点混不令,但是却很讲义气,整个团队的开心果和笑料,从一出场就很搞笑。由鬼吹灯引起的盗墓热,在盗墓笔记中被发展到极致,系列小说逻辑紧密,引人入胜。书中人物从陌生到相遇到相识到分离,对于古墓描述缜密,地图感强。

  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这部小说但是一直没有时间看,毕业了才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不用躲着老师爽快的看完,很喜欢这个小说的语言比较通俗,也很容易读,很吸引人,小说从一本爷爷的笔记入手,整个过程可以看到无邪这个角色的成长,从一开始的懵懵懂懂,到最后的小三爷,也因为这本小说,对我从来没有去过的长白山有了特殊的感情。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角色是王胖子,有点混不令,但是却很讲义气,整个团队的开心果和笑料,从一出场就很搞笑。由鬼吹灯引起的盗墓热,在盗墓笔记中被发展到极致,系列小说逻辑紧密,引人入胜。书中人物从陌生到相遇到相识到分离,对于古墓描述缜密,地图感强。

《盗墓笔记》读后感5

  五十年前,一群土夫子在倒斗的时候挖到了一片战国帛片,但他们遇到了血尸的攻击,只有一人活了下来。五十年后,其中的一个土夫子的孙子——我们的主人公吴邪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即告诉了他的三叔——一位盗墓高手,三叔知道后,带着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则去寻宝,结果,谁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刚开始,吴邪只是想去见见如何倒斗,并没有想太多。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和各种诡异的怪物都令他措手不及:奇大无比的尸蟞、千年女粽子(僵尸)、诡异的青眼狐尸,更有禁婆、“海猴子”这些怪物……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总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想不开跳楼,或是破产自杀之类的……其实生命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做别的事,这是一切的基础。人生做这么多事都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吃饭,因为不吃饭会死;睡觉,因为太疲劳会死;读书,为了以后能找到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盗墓笔记》读后感6

  读完了,读完了。

  我的第一感觉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可能是一直为铁三角提心吊胆,可能是一心想寻求“终极”的含义,但是我还是略带迷糊的读完了。

  一路见证了吴邪的成长,可以说看评论,一路骂过来的。“我就没见过这样的`男主,什么都不会,只能拖后腿”“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主,磨磨唧唧,软弱无能”“一头废物的猪”......诸如此类的话,评论几乎全是,但是看到这些评论下面总是有人在怼,我就莫名的踏实了。

  我承认,三叔有些坑没有填,有些细节有问题,但是他带给我们了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步步成长追求真相的吴邪,失踪专业户的闷油瓶张起灵,插科打诨调节气氛但粗中有细的胖子,忠心耿耿为三叔不要命的潘子......他们构成了这一系列故事,他们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各自成长着,为这个故事奉献最好的自己。

  铁三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张家古楼石缝里的潘子被读者永远记住了,“终极”成为不想再提的秘密......瓶邪的十年之约还没有到期。我们不会缺席,接下来,还有许多个十年。

  用我十年,换你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7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在畅销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业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大师在盗墓过程中发生的许多奇怪的事情,阴暗的光线,可怕的古代尸体,奇怪的失踪。现在想想也让人们感到害怕,坟墓里的机构很重,有点粗心的生活很难保护,但越困惑越想看,我终于意识到什么是无法解脱的`。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都很得心应手。可以想象,作者一定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累构思材料,努力工作得到了回报,最终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还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睡着了,就在床上偷偷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水下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还能动。大多数人立刻想到了鬼魂。幸运的是,中间有一块石头,它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写了一封信。你为什么不睡觉?“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让我出了一身冷汗,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学会了我的样子。“宝贝,你不认识几个大字。你能理解吗?”阿姨有趣地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哥嘟着嘴喃喃地念着,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瘸子”读成了上面充满笑料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啊!

《盗墓笔记》读后感9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笔记》读后感11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12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20xx年发表的),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三叔和解连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读后感13

  十年悠悠,愿你起灵从此不忘。

  十年滚滚,愿你胖子从此傲娇。

  十年茫茫,愿你吴邪从此天真。

  那么既然十年长如十年,请容我十年,已换你一世不离,一生不许,也换你十年如我,十年依旧,更换你十年自如,十年欣然。

  生不愿与你同离,死不愿与你相敬。那就“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那就“带我回家”,既不愿与你同离,又不愿与你相散,那就挥挥手说再见,无非就是散席上的长与短,无非就是照片上的苦与乐。你还安好,而我,自然也安好。

  二十年依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我,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初生,仿佛只是在机关中的一次次算尽,仿佛只是在鬼魅前的一次次舍身相救,仿佛只是在人心后的.一次次受伤。那就在从此,再不等待,再不欺骗,再不离去。无论你到哪儿里,我都会找到你,生不相离,死亦不相离。

  瓶凯邪,铁三角。十年漫漫,前路也或许没有尽头。像一条射线,光源在我身上,光的尽头在你身上,射线很长,完全可以牵着你——只要你不钻进我心里。

  瓶凯邪,铁三角。许你一生一世,因为我会想你。

  没错,我是吴邪,但十年请容我,换得你一世不离。

《盗墓笔记》读后感14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15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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